关于农村公路和社道(通组路)建设的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19-10-25 13:33:39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168494

一、全市农村公路发展现状

截至2018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为11367公里,其中县道574公里,乡道1245公里,村道9548公里。已硬化农村公路总里程9196公里,硬化率达到了81%,全市116个乡镇、1988个行政村全部已通硬化路。未硬化的2171公里农村公路主要通老乡镇和过境的县乡道、村与村之间的联网路等,部省对这部分未硬化的农村公路暂无专项支持政策,但我局一直在努力汇报和争取资金支持,力争早日实现农村公路100%硬化。

二、农村公路定义及相关政策

(一)范围及定义。2017年7月27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NO:SC122751)(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农村公路范围和定义作出了明确规定。

1.范围。《条例》第二条规定: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制定的公路建设有关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2.定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县道是指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县道及其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纳入县(区)农村公路规划,乡道及其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乡(镇)与建制村、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农村公路和保障农村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农村公路防护、排水、管理、服务、交通安全、健康、绿化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

(二)建设政策。近年来,部省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支持主要有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村道窄路加宽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但政策支持差异较大,具体为:

1.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主要对县乡道实施改善提升,部省对计划内项目补助50万元/公里,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财政解决,不得要求群众筹资。

2.村道窄路加宽工程。一是建设内容。主要是将3.5米宽的通村硬化路(主要指上级路网或乡镇人民政府到行政村村委会或村小学的村道)路面加宽到4.5米。二是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部省支持补助、县(区)配套补助、群众捐资等。三是补助标准。部省补助标准为计划内项目补12万元/公里;全市补助标准为3-15万元/公里,其中雁江区配套补助3万元/公里,安岳县视情况最高配套补助15万元/公里,乐至县配套补助3万元/公里。四是执行政策。我市村道窄路加宽工程今年平均造价为30万元/公里左右,除去各级公共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外,建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大部分项目为15万元/公里左右)。结合现行《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应该逐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采用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等规定,我市村道窄路加宽工程建设前,为充分尊重民意,要求各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宣传、讲解相关补助政策,然后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商议决策,经绝大多数人同意捐资,解决缺口部分建设资金后再向部省争取建设计划。

3.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包括县、乡、村道的标志、标线、路侧护栏等建设,部省补助6万元/公里,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解决,不得要求群众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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