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网约车司机的一封信——四川省网约车从业风险提醒

发布日期:2024-04-30 11:59:48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19083

近年来,一些网约车司机朋友因信息不对称,不了解网约车行业真实从业情况,租车进入行业后才发现实际收入与预期相差较大,因经营、还租困难而陷入被动局面。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约车司机就业的迫切心理,精心编织“套路租”骗局,以高收入为诱饵,诱导司机签订存在陷阱的套路合同,侵犯司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帮助广大司机朋友了解网约车行业真实从业情况,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现将网约车市场运行状况和司机从业风险温馨提醒如下:

一、市场运行情况

从业规模:截至2024年3月,全省共计颁发网约车平台许可594个、司机49.7万人、车辆24.8万辆,每日在营车辆约15万台。

收入水平:以成都市为例,根据运营数据监测显示,2024年3月,成都市网约车单车日均订单量18.4单,单车日均营收237.2元(未扣除平台抽成、车辆租金及能源消耗等成本)。

二、合规运营

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司机朋友,需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运营的车辆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合作的平台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严禁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广大乘客和经营者可关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查询”按钮,再点击“人车业户查询”按钮,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企业、车辆、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

三、谨防虚假宣传和“套路租”骗局

一些不法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以轻松月入过万、优先派单等虚假宣传吸引司机见面,见面后利用专业话术诱使司机形成“容易获得高收入”的错误认知,并以各种理由催促司机在未全面知晓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匆忙签约并缴纳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押金,但殊不知已落入“套路租”骗局。套路一:在合同里约定高额流水指标,如无法完成就需要司机补齐流水差额,或以违约为由收车并收取司机违约金。同时,部分司机流水收入统一由租赁企业代收代发,司机无权支配,一旦违约,就会被租赁企业扣除。套路二:租赁企业通过提供故障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等方式迫使承租人违约,随后强占全额或部分押金。有的企业将本身有划痕的车辆租借给司机,在收车时要求司机对划痕进行高价赔偿。还有的利用合同中“有违法即为违约”的条款,故意谎称车辆有交通违法来骗取司机的押金。套路三:在诱导司机入行时,租赁企业会提供“以租代购”的租赁模式,并称在付清租金后,车辆才能过户给司机个人。部分司机会选择在达到合同约定年限后,取得车辆所有权,但实际情况是等到司机交完租金过户提车时,租赁企业又会以收取过户费等各种理由骗取费用。

“套路租”骗局典型案例

司机赵师傅通过某同城网站,联系上了一家网约车租赁企业。在交流中,对方的业务经理告诉他:“只要好好干,月入万元不是梦。”在对方的花言巧语之下,赵师傅被说得心花怒放,感觉只要开上了网约车,马上就能解决收入问题。签约时,对方提供了一份电子合同,并称是固定格式合同,对所有人都一样。在对方的催促下,赵师傅并没有仔细看合同,就草草签字并缴纳6000元押金,租赁了一辆网约车。几天后,租赁企业以赵师傅违反合同中“一天内平台流水要超过600元”的条款为由(一般司机很难达到该流水标准),要强行收回车辆、扣掉押金。

温馨提示:请广大司机朋友深入了解网约车市场真实从业情况,形成合理收入预期,研判掌握从业风险,合规经营,谨防“套路租”骗局,理性进入市场。特别是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防范各种形式合同陷阱,不要轻易相信任何高收益的虚假宣传及承诺,要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和自行承担的风险进行详细了解,特别是营运资质、租赁期限、租金、押金、保险、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规定,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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