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问政热线电话反映的“农村公路到底哪个部门在修?”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9-05-23 19:57:30  信息来源: 本站  访问数量: 26442

电话号码为158****9699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阳光问政》节目反映“农村公路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都在修,到底哪个在修?”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沟通情况

    5月9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问题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宣传了相关政策及建议,得到问题反映人的理解和认可,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回复内容

    按照《四川农村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制定的公路建设有关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职能职责相关规定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配合做好村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因此,农村公路建设是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建设和监管,但具体实施主体不一样,其中县乡道由县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具体组织实施,社道由各村民委员会自行组织修建。

    水利部门修建的公路可能是如下情形:一是由水利部门修建的与水利设施有关的道路,该道路未纳入农村公路路网规划,不属于农村公路。二是个别纳入交通部门规划的农村公路项目,整合使用了水利部门补助资金,经与交通部门或乡镇、村社协商确定由水利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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