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及单位预算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5-01-16 16:19:03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42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参与拟定公路和交通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全市公路发展规划、计划并协助实施;承担公路统计管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行监测等的行政辅助工作和技术支撑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 强力推进普通公路建设。根据县(区)梳理谋划的年度建设目标,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2025年拟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76公里,同时根据省厅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强化指导,精诚服务,会同县(区)高质量完成公路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2. 加强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加快启动2025年拟实施的(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国省道养护工程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督促县(区)常态化开展普通公路和公路桥梁日常养护,不断提升公路和桥梁耐久性。完善落实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制度;完成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推进新增国省道三类病桥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市一二类桥占比。
3. 强化监督质效提升。一是做好铜资高速跟踪督办。督促铜资高速参建单位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要求,开展13项突出安全问题整改,切实推进施工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确保项目平安有序推进。二是开展质量监督抽检。根据监督工作抽检计划,结合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对在建项目开展主要原材料和重要实体质量监督抽检,并完成质量状况分析。三是继续推进项目验收。积极推进成资渝高速公路临空西、安岳北连接线等项目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四是加强环水保管理。督促在建项目和县(区)公路管养部门,对标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手续办理,做好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噪音污染防治和危废处置等重点工作。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4. 筑牢行业安全屏障。一是加快推进安全隐患整治集中攻坚。持续用力推进公路安全隐患整治,计划2025年3月底前完成普通公路养护工程75.7公里,6月底前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整治9座,确保上半年全面整治完成集中攻坚期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开展营运普通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清排普通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部位的安防设施,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2025年一季度完成事故易发多发路段22处,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163千米。二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贯彻落实《资阳市普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在建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优化应急预案,督促行业有关单位分层级适开展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储备应有的人员、物资、机具、设备等,夯实应急抢险保障基础。三是提升护路畅路水平。深化交通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应用,持续做好公路网运行监测、流量数据分析、结果运用等工作。加强场外监控设备巡检,确保系统设备运行正常,实现应统尽统,支撑公路运输总周转量提升;进一步加密布局交调、高位视频站点,增加车牌识别、气象监测功能,提升我市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
5. 推进普通公路数字化建设。一是利用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应用系统、交通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资源,通过对普通公路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的远程监控管理,加强动态信息掌控与共享智能预警与分析,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实现重大交通事件的智能监测预警,提升交通运输运行调度和应急指挥能力。二是按照《四川省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加密布局普通公路交调站点,增加车牌识别等功能,助推普通公路数字化转型发展。
6. 扎实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会同县(区)对普通公路“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评估分析,找准短板和弱项,全面调查梳理当前普通公路建设需求,坚持适度超前和量力而行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普通公路“十五五”规划,引领全市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科室11个,主要包括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干线公路科、农村公路科、质量监督科、路产保护科、安全应急科、技术服务科、规划信息科、运行监测科、财务科。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824.4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82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4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82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11万元,占79.59%;项目支出168.3万元,占20.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4.4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4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4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4万元,占6.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8万元,占4.59%;交通运输支出683.12万元,占82.86%住房保障支出47.75万元,占5.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14.82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8.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公路管理建设相关工作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5.74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9.84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96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7.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4.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5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1%。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公路管理建设相关工作接待经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监测车2辆,应急车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7.0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3.83万元,增长27.4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资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