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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及单位预算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5-01-16 16:24:25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38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省造价机构拟定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依据和办法,开展所辖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的查定和编制,配合所辖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补充计价依据的查定和编制。

2.承担本市(州)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审批及初审设计的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含调整概算)、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预算的审核工作,为上级审批和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开展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及初审设计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活动监督检查和信息采集,按规定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4.开展信息化建设,建立造价数据库,定期采集、分析和报送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相关信息。

5.协助省站开展市(州)工程造价人员的培训、认证工作。

6.承担所辖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业务咨询。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做好工程造价审查工作。按照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重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节约项目投资,服务我市交通大会战建设。

2.提高材料价格信息水平。积极向工作先进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学习借鉴,进一步完善材料价格信息制度,加大材料调查力度,与各县区国有平台公司建立地材价格联络体系,探索各县(区)设置社会材料员,付费完成材料价格调查工作。

3.加强造价队伍建设。一是要求各县(区)在设置造价岗位基础上,健全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养护项目造价监管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好普通公路(水运)工程的造价管理职责。二是积极鼓励全市交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提高行业造价水平。

4.进一步健全造价制度建设。根据省近年来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健全我市交通建设造价管理体系,提升我市造价管理监督能力和水平。

5.进一步完善造价监督工作。充分发挥造价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造价监督检查,规范工程建设中的造价行为,开展好项目竣工决算备案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科室1个,主要包括办公室1个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118.8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单位缴纳保险费用调增。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118.8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11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3万元,占95.79%;项目支出5万元,占4.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8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单位缴纳保险费用调增。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8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8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单位缴纳保险费用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万元,占8.86%;卫生健康支出7.16万元,占6.02%;交通运输支出92.09万元,占77.5%;住房保障支出9.05万元,占7.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2025年预算数为87.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四川省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查定的工作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但因工作开展实际需求,2025年预算新增该项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3.0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单位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开展交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等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资阳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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