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双公示”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汇总表(2019年3月)
发布日期:2019-04-10 22:27:57 信息来源: 本站 访问数量: 35699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1 | 四川资阳蜀雁运业有限公司 | 915120000970****** | *洪亮 | 身份证 | 511026******3176 |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四川资阳蜀雁运业有限公司旅游包车未按合同约定的运行计划运行,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根据《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 罚款 | 2019/3/4 | 资阳市道路运管理局 |
2 | 资阳市立达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915120003234****** | *有明 | 身份证 | 511026******0818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资阳市立达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 | 2019/3/6 | 资阳市道路运管理局 |
3 | 四川资阳蜀雁运业有限公司 | 915120000970****** | *洪亮 | 身份证 | 511026******3176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四川资阳蜀雁运业有限公司旅游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游客乘车,其行为涉嫌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三款 | 罚款 | 2019/3/19 | 资阳市道路运管理局 |
4 | 资阳市雁城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915120023233****** | *维彬 | 身份证 | 511421******1756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资阳市雁城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 | 2019/3/27 | 资阳市道路运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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