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清单
发布日期:2019-09-24 10:37:50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34870
序号 | 38 |
权力类型 | 行政处罚 |
权力项目名称 | 对招投标活动参与主体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处罚 |
实施主体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驶层级 | 市、县 |
实施依据 |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交体法发〔2008〕562 号) 《行政处罚法》(1996 年3 月17 日通过,2009 年8 月27 日正)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 年交通部令第7 号)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 年国务院令第613 号) 《公路法》(2004 年8 月28 日通过,2009 年8 月27 日修正) |
备注 | 责任分工: 1.市级:负责除高速公路和省管水运重点工程项目以外的项目,对交通建设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2.县级: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包含部分农村公路项目),对交通建设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相关依据:参照行政许可权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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