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1-04-07 16:56:43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168852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 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 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及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科技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 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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