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资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1-18 08:58:20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36303

尊敬的朱道理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资阳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市老年大学公交站的建议》已收悉,经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交中途停靠站设置条件的相关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叉路口、宽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桥梁、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为保证乘客乘车安全,不宜设置公交站点。

二、现场勘察情况

1.老年大学新华路侧,从十字路口至九曲河桥约90米左右;老年大学广场路侧,从十字路口至九曲河桥仅70米左右。

2.河堰嘴公交站设置于靠近滨河西路,是因广场路道路与人行道存在高度差,政府小区大门至新华路十字路口段,落差在40—80厘米左右,如设置公交中途站存在安全隐患。

3.新华路老年大学对面路沿线,从禾邦商业广场至电信大楼段,路口及小区大门出口太多,不能满足公交中途站设置条件,不能设置公交中途站。

三、关于对撤销河堰嘴公交站,在新华路、广场路原新华文轩店综合楼前分别设置市老年大学公交站建议的意见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现场勘察情况,建议该路段公交站点维持现状,不做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资阳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吴尚丰            联系电话:2673050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对政协资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72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篇:关于对政协资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133号提案的答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