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16:23:08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23118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蒋万红,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依法受到吊销经营性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之规定,我局依法对从业人员蒋万红从业资格证号:511023****89190进行公告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人员应携带被公告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及时交回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归档,或交安岳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代收备案,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资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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