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问政热线电话反映的“为什么出租车现在坐车不给发票?”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9-05-22 23:13:23 信息来源: 本站 访问数量: 21260
电话号码为186****0828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阳光问政》节目反映“为什么出租车现在坐车不给发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沟通情况
5月14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问题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宣传了相关政策、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得到问题反映人的理解和认可。
二、回复内容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和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相关规定,我们要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备足发票,主动向乘客出具有效发票。
目前,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使用的是手撕发票,确实存在乘客不问就不给发票或出现发票刚用完无法出具的情况,损害了乘客利益。为此,我们于5月6日召开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整治专题会议,要求公司立即着手进行机打发票备案、印制等相关准备工作,预计6月份城区438辆巡游出租汽车将以使用机打发票为主、手撕发票为辅,切实保障乘客利益不受损。届时,我们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使用机打发票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也建议广大市民在遇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出具发票时,可以在按表上显示金额付费后记下车牌号、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拨打12328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为避免出现意外,不建议不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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