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交通运输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1 16:08:14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37596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交通运输局
《催告书》送达公告
重庆市骏快物流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案(2起),本机关于2022年7月4日分别作出了罚款伍仟元整(¥5000.00)的决定,决定书案号:川2003交罚[2022]0082号、川2003交罚[2022]0086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履行:
1、履行标的:缴纳罚款10000元。
2、履行期限: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3、履行方式:凭缴款码5120 2223 0000 0000 8059、5120 2223 0000 0000 8067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等银行非税窗口缴纳罚款(线上线下均可)。
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资阳市乐至县交通运输局(乐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2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