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缘律师事务所 资阳市交通运输局 法律事务审查回执
发布日期:2019-01-05 01:20:10 信息来源: 本站 访问数量: 30608
四川蜀缘律师事务所
资阳市交通运输局 法律事务审查回执
2019年1月4日
工作单位 | 资阳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 |
审查事项 | 审查《简阳房产管理公告》 |
审查意见 | 审查修改如下: 为全面履行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事项,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履行好协助管理责任,积极回应公众关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阳市交通运输局从未授权或聘请任何人、任何单位对简阳市建设中路523号的门面、住房、办公楼、门卫室、车库等房产进行物业、安全、卫生管理。 二、该小区内的物业、安全、卫生等工作属自治管理,资阳市交通运输局仅属该小区的成员单位。 三、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将该小区内所属房产出租给他人,并约定由承租人承担所租房产的相关税费、物业、卫生、水电等费用,否则按合同约定条款追究其违约行为;同时,若房产处于空置期间,其物业等相关费用由资阳市交通运输局按所占份额承担,交小区自治管理部门。 四、若发现与上述公告内容不符事项,请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8-26122909,联系人:王永良 |
审查人 | 红色字体为修改内容(详见附后内容) 陈兴旺 |
公 告
为全面履行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事项,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履行好协助管理责任,积极回应公众关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阳市交通运输局从未授权或聘请任何人、任何单位对简阳市建设中路523号的门面、住房、办公楼、门卫室、车库等房产进行物业、安全、卫生管理。
二、该小区内的物业、安全、卫生等工作属自治管理,资阳市交通运输局仅属该小区的成员单位。
三、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将该小区内所属房产出租给他人,并约定由承租人承担所租房产的相关税费、物业、卫生、水电等费用,否则按合同约定条款追究其违约行为;同时,若房产处于空置期间,其物业等相关费用由资阳市交通运输局按所占份额承担,交小区自治管理部门。
四、若发现与上述公告内容不符事项,请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8-26122909,联系人:王永良
特此公告!
资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