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资阳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09 01:10:00 信息来源: 本站 访问数量: 35541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改革转型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根据国务院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和省人民政府全面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部署,按照“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的任务,参照省内毗邻市州做法,我市于2017年底启动了资阳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通过社会需求调查、运价调整听证和市政府会议审定,现定于2019年4月15日零时按本次调整后的运价执行。现公告如下:
一、平时(除春节期间外)运价标准
1.白天(早晨6:00—夜间22:00)
(1)起步价5元/1.5公里;
(2)超过起步里程1.5公里后,车公里运价1.6元;
(3)单程载客超过10公里以外的部分,按车公里运价的50%加收,往返乘客不得加收;
(4)乘客上车或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等候,每次可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者每等候5分钟(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加收运价0.5元;
(5)过路、过桥费由乘客负担,单程乘客只负担单向过路、过桥费。
2. 夜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
(1)起步价6元/1.5公里;
(2)超过起步里程1.5公里后,车公里运价2元;
(3)单程载客超过10公里以外部分,按车公里运价的50%加收,往返乘客不得加收;
(4)乘客上车或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等候,每次可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者每等候5分钟(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加收运价0.5元;
(5)过路、过桥费由乘客负担,单程乘客只负担单向过路、过桥费。
二、春节期间运价标准
1. 白天(早晨6:00—夜间22:00)
(1)起步价8元/1.5公里;
(2)超过起步里程1.5公里后,车公里运价2元;
(3)单程载客超过10公里以外部分,按车公里运价的50%加收,往返乘客不得收取;
(4)乘客上车或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等候,每次可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者每等候5分钟(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加收运价0.5元;
(5)过路、过桥费由乘客负担,单程乘客只负担单向过路、过桥费。
2. 夜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
(1)起步价9元/1.5公里;
(2)超过起步里程1.5公里后,车公里运价2.5元;
(3)单程载客超过10公里以外部分,按车公里运价的50%加收,往返乘客不得收取;
(4)乘客上车或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等候,每次可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者每等候5分钟(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加收运价0.5元;
(5)过路、过桥费由乘客负担,单程乘客只负担单向过路、过桥费。
三、电召服务收费标准
每车每趟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上加收电召服务费3元。
四、执行时限
调整后的运价于2019年4月15日零时起开始执行
资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