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31 15:25:34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9691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施工作业活动管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规定,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我局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依权限起草制定了《资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便于广大市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办法》,共同维护好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助力轨道交通安全高效运营,现就相关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过程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环境、方便市民出行具有重要意义。轨道交通资阳线计划于2024年底开通试运行,通车后将推动成资同城化进程,促进两地经济社会融合交流,切实方便两地居民出行互通。

2024年4月初,我局根据国家及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参考《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文件,并结合资阳市实际,草拟了《办法》初稿。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5月14日,我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了专题讨论会议,并结合相关修改意见,形成了《资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6月14日,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则”部分:确定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对相关专有名词进行了解释,明确了各管理部门及轨道运营单位的职责,其中要求建立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市交通运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属地政府根据各自职责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二)“保护区范围”部分:明确了轨道交通的控制保护区及特别保护区的范围。

(三)“作业管理及巡查应急”部分:明确了在控制保护区内的作业活动,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事先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保护方案,并书面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的意见。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进入保护区内的施工现场,对发现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施工活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和个人停止危害、采取补救措施。明确了未经许可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建设施工活动的,由执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明确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因施工作业发生险情后的处理程序。

(四)“附则”部分: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执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第一、二季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友情链接: